訪日後住所登記完全指南 — Quick Answer 區役所手續・在留卡・個人編號取得
⚡ 30 秒結論:訪日後住所登記在 14 天內為義務 = ①將在留卡提交至區役所 / 市役所 ②以遷入申請辦理居民票登記 ③收取個人編號通知卡(寄至住處 1-2 週)④國民健康保險(任意)+ 國民年金(必須)⑤銀行帳戶 + 手機簽約須於居民票辦完後**。逾期會被罰款 ¥5 萬,90 天內觀光簽證則不需要。
快速參考 數值 期限 入境後 14 天內 地點 區役所 / 市役所 在留卡 必須 個人編號 1-2 週後郵寄 觀光簽證 不需要 最後確認 2026 年 6 月
30 秒結論
滯留 3 個月以上的外國人有住所登記義務。入境後 14 天內於區役所 / 市役所一站辦妥,領到個人編號後,銀行、手機、保險手續就能連鎖性地順利推進。觀光簽證則不需要、也無法辦理。
📋 對象者
✅ 需要住所登記
- 3 個月以上的長期居留簽證持有者
- 留學簽證
- 工作簽證(技術、人文知識、國際業務等)
- 家族滯在簽證
- 配偶簽證
- 永住簽證
- 特定技能簽證
❌ 不需要住所登記
- 90 天內的觀光簽證
- 15 天內的短期商務簽證
- 過境(轉機)
🏛 住所登記流程(14 天內)
Step 1:確定住處
- 1 週內決定住處
- 租屋契約 or 宿舍 or 長期住宿飯店等
- 準備住所證明文件(租屋契約書等)
Step 2:前往區役所 / 市役所
- 平日 8:30-17:00(依各自治體而異)
- 「外國人居民登記窗口」or「居民課」
- 必備物品清單:
- 在留卡
- 護照
- 住處證明文件(契約書 / 水電帳單)
- 照片(部分自治體)
Step 3:提交遷入申請
- 填寫「遷入申請書」
- 支援多國語言(有英文版)
- 窗口確認住址 + 在留卡上記載住址 + 蓋章
- 時間:30-60 分鐘
Step 4:領取居民票
- 當場可發行(部分自治體)
- 手續費 ¥300/張
- 建議多領 2-3 張供銀行、手機簽約用
Step 5:領取個人編號(1-2 週後)
- 「個人編號通知卡」會寄至住處
- 可申請換發為電子個人編號卡(任意)
💳 個人編號卡的種類
通知卡(紙本)
- 免費發行
- 記載個人編號
- 不能作為身分證明文件
個人編號卡(附 IC 晶片)
- 申請後 1-2 個月領取
- 可作為身分證明文件
- 附電子憑證(可於便利商店發行各種證明)
- 可享 My Number Point 等優惠
申請方法
- 以通知卡附帶的申請書郵寄
- 線上申請(My Number Portal)
- 照相機台申請
🏥 國民健康保險、年金的同時辦理
國民健康保險
- 任意加入但建議加入
- 月額 ¥1-5 萬(依收入而定)
- 醫療費自付 30%
- 公司員工以社會保險優先
國民年金
- 滯留 3 個月以上者有加入義務
- 月額 ¥16,520(2026 年度)
- 學生可申請「學生繳納特例」緩繳
- 若繳費困難可申請「免除制度」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