訪日後住所登記完全指南 — Quick Answer 區役所手續・在留卡・個人編號取得
⚡ 30 秒結論:訪日後住所登記在 14 天內為義務 = ①將在留卡提交至區役所 / 市役所 ②以遷入申請辦理居民票登記 ③收取個人編號通知卡(寄至住處 1-2 週)④國民健康保險(任意)+ 國民年金(必須)⑤銀行帳戶 + 手機簽約須於居民票辦完後**。逾期會被罰款 ¥5 萬,90 天內觀光簽證則不需要。
| 快速參考 |
數值 |
| 期限 |
入境後 14 天內 |
| 地點 |
區役所 / 市役所 |
| 在留卡 |
必須 |
| 個人編號 |
1-2 週後郵寄 |
| 觀光簽證 |
不需要 |
| 最後確認 |
2026 年 6 月 |
30 秒結論
滯留 3 個月以上的外國人有住所登記義務。入境後 14 天內於區役所 / 市役所一站辦妥,領到個人編號後,銀行、手機、保險手續就能連鎖性地順利推進。觀光簽證則不需要、也無法辦理。
📋 對象者
✅ 需要住所登記
- 3 個月以上的長期居留簽證持有者
- 留學簽證
- 工作簽證(技術、人文知識、國際業務等)
- 家族滯在簽證
- 配偶簽證
- 永住簽證
- 特定技能簽證
❌ 不需要住所登記
- 90 天內的觀光簽證
- 15 天內的短期商務簽證
- 過境(轉機)
🏛 住所登記流程(14 天內)
Step 1:確定住處
- 1 週內決定住處
- 租屋契約 or 宿舍 or 長期住宿飯店等
- 準備住所證明文件(租屋契約書等)
Step 2:前往區役所 / 市役所
- 平日 8:30-17:00(依各自治體而異)
- 「外國人居民登記窗口」or「居民課」
- 必備物品清單:
- 在留卡
- 護照
- 住處證明文件(契約書 / 水電帳單)
- 照片(部分自治體)
Step 3:提交遷入申請
- 填寫「遷入申請書」
- 支援多國語言(有英文版)
- 窗口確認住址 + 在留卡上記載住址 + 蓋章
- 時間:30-60 分鐘
Step 4:領取居民票
- 當場可發行(部分自治體)
- 手續費 ¥300/張
- 建議多領 2-3 張供銀行、手機簽約用
Step 5:領取個人編號(1-2 週後)
- 「個人編號通知卡」會寄至住處
- 可申請換發為電子個人編號卡(任意)
💳 個人編號卡的種類
通知卡(紙本)
個人編號卡(附 IC 晶片)
- 申請後 1-2 個月領取
- 可作為身分證明文件
- 附電子憑證(可於便利商店發行各種證明)
- 可享 My Number Point 等優惠
申請方法
- 以通知卡附帶的申請書郵寄
- 線上申請(My Number Portal)
- 照相機台申請
🏥 國民健康保險、年金的同時辦理
國民健康保險
- 任意加入但建議加入
- 月額 ¥1-5 萬(依收入而定)
- 醫療費自付 30%
- 公司員工以社會保險優先
國民年金
- 滯留 3 個月以上者有加入義務
- 月額 ¥16,520(2026 年度)
- 學生可申請「學生繳納特例」緩繳
- 若繳費困難可申請「免除制度」
📍 各自治體 注意事項
東京 23 區
- 新宿、澀谷、港區有英語對應職員常駐
- 可線上預約(依區而異)
大阪市
京都市
- 提供英語、中文、韓語口譯服務
- 觀光客多的地區,習慣應對
地方都市
💼 住所登記後的連鎖手續
1. 銀行開戶
- 居民票 + 在留卡 + 個人編號
- 觀光簽證無法開戶
2. 手機簽約
- 居民票 + 在留卡
- SoftBank / docomo / au + 樂天
- MVNO(mineo / IIJmio 等)亦可
3. 網路簽約
4. 信用卡申辦
- 居民票 + 在留 1 年以上的證明
- 發卡需 1-2 週
5. 駕照取得 / 變更
🌏 各國 追加必要文件
🇺🇸 美國
🇨🇳 中國
🇰🇷 韓國
🇪🇺 歐洲
🇹🇭 泰國・🇮🇩 印尼等
📅 逾期、延長的應對
❌ 無法在 14 天內登記時
- 有被罰款 ¥5 萬的風險
- 若有「正當理由」(生病、災害等)可延長
- 逾期仍可登記
⚠️ 住所變更時
⚠️ 在留卡效期更新
- 可於 3 個月前申請
- 需親赴入管局
- 更新手續費 ¥4,000-9,500
🏃 急件處理(當日對應)
想當日開銀行帳戶
- Prestia / Shinsei Bank 有當日對應分行
- 發行居民票 → 銀行當日開戶
當日領個人編號卡
- 不可,最少需等 1-2 個月
- 以通知卡即可辦理多數手續
旅客常犯的 5 個錯誤
- 以觀光簽證嘗試住所登記 → 被拒絕受理
- 錯過 14 天內的時機 → 罰款風險
- 住處未定前就嘗試簽約銀行、手機 → 沒有住所證明而 NG
- 遺失個人編號通知卡 → 可補發但需 1-2 週
- 平日白天無法跑區役所 → 雖有週六開廳日但需事先確認
出發前檢查清單
入境前
入境後 1 週
入境後 14 天
1-2 週後
1 個月後
常見問題
Q:觀光簽證無法住所登記嗎?
A:絕對不行。只有 3 個月以上的長期簽證才是對象。
Q:過了 14 天怎麼辦?
A:有罰款 ¥5 萬的風險。若有「正當理由」可免除。請盡早至區役所諮詢。
Q:個人編號用在哪?
A:稅金、社會保險、銀行帳戶、所得申報等。幾乎所有行政手續都需要。
Q:搬家後怎麼辦?
A:於 14 天內辦理「遷出申請」+ 新住處的「遷入申請」。更新居民票。
Q:回國前要做什麼?
A:至區役所提交「遷出申請」。歸還在留卡(於機場)。歸還個人編號卡。
營運資訊:Yen Finder Editorial / 最後確認 2026-06-08。住所登記制度可能修法,最新資訊請至**法務省入管局官網(https://www.moj.go.jp/isa)**與 **My Number Portal(https://myna.go.jp)**確認。